摘要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原本在建制理念、政策设计、经办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走向纵深改革和不断完善,生育保险事业自身发展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新的改革要求。2016年,“十三五”规划提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本文论证了两项险种合并的可行性,分析了合并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数理测算,提出了解决部分特殊群体参保处理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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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艳艳: 王艳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医疗保险。
袁涛: 袁涛,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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