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和平与发展是世界的主旋律,然而要实现和平共处、共同发展需要各国的政治意愿和国际法的保障。随着经济全球化,多边贸易迅速发展,呼唤一套公平、合理、透明的国际贸易规则。建立一个以规则为基础而不是以权力控治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实现多边贸易发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以及实行国际贸易法治重要的一步。法律是方法和手段。政治是法律的实质。传统观点认为,国际法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产生的原则和规则,这些原则和规则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对国家有法律的拘束效力。国际法从制定到解释到实...
当前和平与发展是世界的主旋律,然而要实现和平共处、共同发展需要各国的政治意愿和国际法的保障。随着经济全球化,多边贸易迅速发展,呼唤一套公平、合理、透明的国际贸易规则。建立一个以规则为基础而不是以权力控治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实现多边贸易发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以及实行国际贸易法治重要的一步。法律是方法和手段。政治是法律的实质。传统观点认为,国际法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产生的原则和规则,这些原则和规则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对国家有法律的拘束效力。国际法从制定到解释到实施,都充满利益的讨价还价和价值的冲突及妥协,并且受国家实力左右。《联合国宪章》是几个大国先确定框架的,WTO 协议是重要贸易国经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讨价还价的结果。各国都是根据自己的利益和价值,将国际法朝着对自己有利一面来加以解释,都是凭借自己的力量来推行自我解释的国际法。法律原则和规则不是自动适用的,它们是人有目的的适用,是国家贯彻自己意图的适用。由于各国的利益存在巨大差距,在国际上达成一致同意的国际条约越来越困难。最有可能真正达成一致的,应该是那些既有共同价值又有共同利益的国家在那些共同感兴趣和有较为相同的立场的问题上。因此在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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