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排污许可证是政府针对固定源、点源排放问题专门设立的一项行政许可,因此,该排放是一项特许的权利,不是一般的权利,更不能构成财产权。该许可包含了环保法规对企业的全部具体要求,是环保部门对固定源或点源企业环保行政执法的文件,也是企业排污管理的依据。企业要依据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提供守法证据,政府依法审核和检查守法证据。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包括该固定源企业的面源管理,并应当体现当地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要求。点源排污许可证是确保点源排入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的最重要的手段,需要制定基于地表水质达标的排放限值,也包括对该点源单位内非点源的管理要求。作为固定源、点源排放管理的常规化手段,排污许可证制度需要政府对企业进行专业执法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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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宋国君: 宋国君,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政策与管理、环境经济学。
鲁东东: 鲁东东,律师。
任慕华: 任慕华,中国人民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生。
贾册: 贾册,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管理硕士生。
李虹霖: 李虹霖,中国人民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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