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澜沧江-湄公河是一条重要的国际河流,由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六国共享。它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也是流域内六千余万人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中国与流域国家在水电、航运、农业灌溉、资料分享以及能力建设方面开展了双边和多边合作。由于各国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水资源的利用方式亦不同,加之水资源时空分布的变化,构成了流域国家间水资源利用的结构性矛盾。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流域国家间没有清晰的水权界定,现有的水资源协调制度缺乏权威性和完整性,国家间潜在利益冲突未能有效协调,导致相互误解和关系紧张的情况时有发生。澜湄合作机制是一个全流域的机制,可以作为流域水资源治理的权威机制,应逐步建立流域水资源的协调制度。近期的次区域合作可集中在污染控制、防洪抗旱、稳定流量及能力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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