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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农村推行“4+2”工作法的实践调查
摘要
本文首先阐述了在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国各地农村基层党组织都在积极摸索和探索,河南邓州市创建的“4 + 2” 工作法, 可以说是众多经验中的一个创新性探索, 为健全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 提供了有益的成果, 为农村进一步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作者接下来便解释了“4 + 2”: “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的主要内容:“4 +2” 工作法具体内容是: 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 按照“四议”、“两公开” 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 党支部会提议、“两委” 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 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并阐述了工作程序。然后叙述了邓州市及2009年河南省“4 + 2” 工作法实际效果。最后作者对“4 + 2” 工作法的理论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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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保佑: 男,汉族,现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原文化传承弘扬。1981年底毕业于郑州大学,2000年获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硕士学位,2001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专家。长期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完成世行研究项目2项,河南省规划项目4项、软科学课题3项,撰写和主编著作1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调研报告5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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