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成为热点话题。从贵州省来看,截至2013年6月底,贵州省政府性债务余额6321.61亿元。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85.09%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设施建设、教科文卫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收储、农林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从2014年开始,地方政府性债务逐步被推进预算内管理,以增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范性。在此背景下,贵州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管理,该领域工作虽有成效,但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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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贾梦嫣: 贾梦嫣,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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