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北京社会治理的精细程度稳步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孵化工作稳步开展,违法犯罪的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效。与此同时,北京在社会矛盾化解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设、城乡接合部的治理、社会组织的法律体系完善以及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对此,北京应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社会力量的参与机制、加强城乡接合部的治理、健全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制度和加强社会领域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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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会彬: 李会彬,法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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