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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总则》创设“非营利法人”明确社会组织法人主体资格(2016~2017)
  • 报告作者:叶萌
  • 报告字数:5093 字
  • 报告页数:7 页
  • 所属图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8)
  • 所属丛书:慈善蓝皮书 订阅
  • 图书作者:杨团
  • 出版日期:2018年06月
  • 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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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正式开启民法典时代。该法构建了新的法人体系,“非营利法人”作为我国三类法人之一登上历史舞台,这一创新明确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法人主体资格,也为确认社会组织核心标准、财产权利、内部治理结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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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叶萌: 叶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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