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政府近期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试点。公积金贷款证券化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另一方面有望缓解我国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巩固并加快城镇化进程。目前,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证券化的发起人。发起人过于分散既不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也不利于RMBS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本文提出的建议:可考虑成立全国性的公积金贷款证券化机构,发行RMBS;允许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公积金贷款支持证券,提高资金跨区使用效率;将公积金贷款支持证券纳入央行合格抵押品范围,以提高其吸引力。与此同时,也要防范公积金贷款证券化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并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制度。
作者简介
邹晓梅: 经济学博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系国际金融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固定资产投资形势、投融资体制和政策、金融市场、对外投资等。在《世界经济》《国际金融研究》《金融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先后参与多项省部级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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