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在建市之初就十分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建市二十年即通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制订规划编制准则——制定城市规划立法”三部曲完成了城市规划从注重技术走向注重法治的历程。目前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城市规划立法体系、科学的城市规划审批机制、严格的城市规划执法制度。城市规划工作既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坚持公共利益底线,确保生态平衡。当前深圳土地资源紧缺,城市规划工作面临“上天入地”“海陆统筹”“旧区改造”的新局面,需要在完善法规体系、改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增强公众参与、严格法定图则修改等方面进行加强。
作者简介
钟澄: 钟澄,法学博士,副研究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广东省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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