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物业管理领域存在诸多问题,这与《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不完善有直接关系。报告透过物业管理领域的现象性问题,分析条例在物业管理定性以及业主自治、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等方面具体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此基础上,从业主自治能力建设、政府监管方式、相关配套制度、行业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详细的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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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朝晖: 李朝晖,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徐宇珊: 徐宇珊,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李翊菲: 李翊菲,深圳市汇贤公共服务促进中心项目专员、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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