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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论代孕子女之抚养归属(2001~2017)
摘要
代孕技术挑战传统的生育方式,尽管其给生殖障碍者带来了福音,但毕竟涉及人的出生,我国目前有关规范中对此明确禁止。对于代孕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现行法律未规定,实务中疑虑重重。考察域外立法,对代孕的态度不一;母子关系的认定大多仍固守传统;抚养归属争议的解决都以子女利益为考量因素;明确归属的程序路径不同,但最终都要经过司法机关的确权。正视代孕客观存在的现实,无论代孕行为是否合法,立法明确规定代孕子女抚养的归属问题迫在眉睫。新型人工生育方式应适用新的亲子关系认定规则。代孕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兼顾委托方及孕母的利益,在不同的阶段设置不同推定规则,全面应对积极性与消极性争议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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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孟令志: 孟令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潘芳芳: 潘芳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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