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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基本进程与模式
摘要
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基本进程,简略而言,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与初建阶段、法家思想主导阶段、儒家化法律阶段。秦朝的“二世而亡”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影响深远,秦朝以后的历朝历代都以秦朝覆灭作为前车之鉴,由此对法治主义加以深刻的怀疑,在客观上阻碍了中国法律与时俱进的脚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有两种基本模式特别应该注意,其一是礼法体系,其二是律例体系。所谓礼法体系,即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由法制与礼制共同建构,两者在很大程度上达到合二为一的程度。礼法体系是中国古代法律最为重要的标志,在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打破礼法体系成为最艰难的工作。认识律例体系,对于理解中国古代法律的实际运行是一个关键所在。所谓律例体系,就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典与成例成为共同的法律根据。在很大程度上,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有判例法的因素,这种情况主要是明清时期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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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旭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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