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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文明与埃及文明的异质性及其原因
  • 报告作者:赵克仁
  • 报告字数:20283 字
  • 报告页数:20 页
  • 所属图书:中东研究 2017年第2期(总第6期)
  • 图书作者: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
  • 出版日期:2018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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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希伯来文明与埃及文明同属古老的东方文明,二者之间存在的继承关系已成为学界共识。然而,二者之间存在相似与共性并不能说明它们同属一种文明。希伯来文明虽然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埃及文明的精华,但其已完成了历史性的超越,与埃及文明属异质文明。尤其是二者在国家政治体制、经济秩序、道德法律、宗教信仰和文化属性等方面都存在质的区别。这些区别形成的原因有历史因素、民族因素、宗教因素,还有生活方式与活动地域的影响。因此,希伯来文明与埃及文明的关系充分体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特点。同时,希伯来文明又被后来的西方基督教文明继承,成为西方文明的源头之一。埃及文明对人类历史进步与文明演进所做的贡献仍值得我们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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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克仁: 赵克仁,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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