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章认为,创新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激发国有文化企业活力需要做到三点:打破地域藩篱、行业界限,整合国有文化资源;在打破行业垄断,鼓励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也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对国有文化单位功能的划分,应从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二分法,转向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二分法。文化企业是文化市场的主体,是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的决定性力量。激发全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关键是激发文化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国有文化企业是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中坚。因此,搞活国有文化单位是创新文化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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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祁述裕: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行政文化委员会主任、北京观恒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等。主要从事文化政策与文化管理研究,重点研究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等。参与多项国家文化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研究和起草。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承担国家高端智库委托课题、部委委托文化政策课题60余项,独著、主编学术著作30余部,先后获得中国文化产业20年学术贡献奖等各种学术荣誉2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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