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检察的实践与探索——以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海洋检察工作室”为样本
报告字数:9673字
报告页数:11页
摘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做好合作区的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社会治安等工作,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能。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在海洋检察工作中,面临刑事案件办理难度大,与海警、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不畅,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司法协作亟待加强等问题。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海洋检察工作室”,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参与构建海洋生态综合保护大格局、做实做优涉海“四大检察”等方式,统筹谋划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检察工作发展路径,开创大湾区海洋检察工作新局面。
作者简介
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张雁,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姜学伟,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郑建秋,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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