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自然灾害状态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对策(二):资源合作
摘要
鉴于大型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需求巨大,而政府与社会组织掌握的资源都不能完全满足灾区群众的需求,二者有必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合作,从而更好地促进灾害救助。社会组织是社会整合和国家引领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平衡国家与社会、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发挥着桥梁作用。社会组织可以动员政府无法动员的资源,能满足社会多样化与快速变化的需求。在大型自然灾害面前,社会组织能有力地配合政府大规模紧急救助,成为大型自然灾害治理中的一支生力军。
作者简介
邓湘树: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博士,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副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金融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社会学会金融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非营利组织管理、行政改革;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30余项;在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参与撰写专著和教材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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