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以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制度建设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地方立法权和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部分,又形成若干成果并取得了相应成效。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此前法治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了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制度、数据产品确权登记制度、药品及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制度等具体的法治制度。并且,在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推进重点园区管理、推进土地管理、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体现出地方立法权法治制度的运行优化。海南自...
2023年以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制度建设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地方立法权和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部分,又形成若干成果并取得了相应成效。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此前法治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了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制度、数据产品确权登记制度、药品及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制度等具体的法治制度。并且,在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推进重点园区管理、推进土地管理、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体现出地方立法权法治制度的运行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在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对应的具体法治制度方面的举措主要体现在不断深化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创设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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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历幸: 陈历幸,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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