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象学既是一种哲学,又是一种方法。它首先是作为一种哲学理论而存在的。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现象学(phenomenology)由现象(phenomenon)和逻各斯(logos)两部分组成。“现象”一词的希腊含义是“显示自身”“自我展示”等。我们平时所讲的“现象”是指经验事实或事物的表象、表面。与之不同,现象学中的“现象”是指外界活动或客观对象在意识中的显现物。“逻各斯”的基本含义是指“话语”,在后来的演变过程中又衍生出“知识”“理性”“概念”“判断”等含义。因此,现象学是一门关于“...
现象学既是一种哲学,又是一种方法。它首先是作为一种哲学理论而存在的。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现象学(phenomenology)由现象(phenomenon)和逻各斯(logos)两部分组成。“现象”一词的希腊含义是“显示自身”“自我展示”等。我们平时所讲的“现象”是指经验事实或事物的表象、表面。与之不同,现象学中的“现象”是指外界活动或客观对象在意识中的显现物。“逻各斯”的基本含义是指“话语”,在后来的演变过程中又衍生出“知识”“理性”“概念”“判断”等含义。因此,现象学是一门关于“现象”的知识或学问。一般来说,目前对现象学的基本定义主要从研究对象、代表人物、思维方式和哲学方法等方面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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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尹彦: 法学博士,现为广西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研究。在《人民论坛》《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等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主编教材1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教改课题5项;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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