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准确地测算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及其对经济增长贡献度将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有利于发挥数字经济对中国经济的支撑作用。本报告认为,数字技术的替代性、渗透性、协同性三大特性使数字经济分为两部分,与数字技术直接相关的特定产业部门和融入数字元素后的新型经济形态。本报告提出,从增量测算入手,按照“先增量后总量、先贡献度后规模”的思路,将增长核算与常规GDP核算方法相结合,可以构建起操作性和准确性较强的测算框架。另外,人工智能通过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而带来额外增加值,在测算中可以将其与协同性对应的增加值合并测算,但要将两者进行区分则会带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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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蔡跃洲: 蔡跃洲,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大数据分析与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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