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相关政策分析报告(2018~2019)
摘要
本文经反复比较测算,提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全国绝对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1万~7.8万元,每个工薪劳动者的年工资收入应达到5万~12.5万元(2015年为绝对价)。北京市和上海市等特大城市中等收入标准按全国标准的2倍确定。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占全部人口的25%左右,主要集中在城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比重偏小,收入水平不高,支出压力大,收入来源单一,稳定性差等缺陷和不足;且在城乡、行业、群体之间分布不均衡。制约中等收入群体成长发育的原因复杂,需要通过提高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占比,推动要素市场和财产收益分配制度建设,健全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促进机关事业企业分配制度改革,鼓励探索技术、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办法,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本,更好地发挥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的托底、指导和调控功能等多方面共同努力,引导和推动中等收入群体发展壮大。
<<
>>
作者简介
王宏: 王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