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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权顺位省思
  • 报告作者:何江 林泽坤
  • 所属图书:四川生态文明建设报告(2026)
  • 图书作者:喇明英 李晟之 李晓燕 赵川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 出版时间:2026年01月
  • 所属丛书:
报告字数:26203字 报告页数:28页
摘要
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采取的检察院兜底诉权顺位安排,面临着社会组织难当主力、僵化套用检察院谦抑原则、诉前程序空转、限制社会组织诉权和刑民交叉案件被迫分离等问题。提升检察院诉权顺位的正当性在于其他适格原告供应不足的司法现实、检察院公益维护者的职责定位、刑事公诉权与民事公益诉权的紧密联系以及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完善。社会组织拥有专业性与独立性,能够弥补检察机关不足,关注尚未被公权力机关所注意的环境问题。应当构建诉前通告制度,废止诉前公告程序,废止法院通知行政机关程序,探索共同诉讼行为规则,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特别设计。
作者简介

何江: 何江,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林泽坤: 暂无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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