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告在借鉴欧盟、俄白哈三国等关税同盟建设经验基础上,对粤港澳三地关税区之间开展类(准)关税同盟合作面临的人员流动在通关模式、查验手段、判定标准上仍存在较大差异,关税征管、监管模式、管理机制等差异影响货物自由流动,服务业政策开放不足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大湾区建设“类(准)关税同盟”的原则和目标设想,并提出了创新粤港粤澳边境旅检口岸查验模式、创新湾区内的口岸物流监管联动模式、对标自由贸易港制度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形成“2+3”组合发展模式、探索以安全准入一体化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发展等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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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广丽: 杨广丽,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主要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合作、自贸试验区建设、金融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文稿服务。
周阳: 周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山杰出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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