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网络文艺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在推动内容生产效率与多样性快速提升、多模态生产与转化潜力不断释放的同时,也暴露了版权保护、数据隐私与伦理、算法歧视与偏见等方面的问题,呈现明显的“双刃剑效应”。如何构建人工智能与人的协同发展机制,成为网络文艺各利益相关者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人工智能的应用,既要体现对人的创造力和独特性的重视,又要发挥人工智能区别于人的强大的内容生成和转化能力。二者协同效应的实现,不仅需要提升人对人工智能的利用能力,...
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网络文艺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在推动内容生产效率与多样性快速提升、多模态生产与转化潜力不断释放的同时,也暴露了版权保护、数据隐私与伦理、算法歧视与偏见等方面的问题,呈现明显的“双刃剑效应”。如何构建人工智能与人的协同发展机制,成为网络文艺各利益相关者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人工智能的应用,既要体现对人的创造力和独特性的重视,又要发挥人工智能区别于人的强大的内容生成和转化能力。二者协同效应的实现,不仅需要提升人对人工智能的利用能力,而且需要不断完善人工智能自身的支持能力。各项研究与实践表明,AI与网络文艺的融合不是简单的工具革新,而是人机共生系统的协同创新,需要加强政府、企业与社会各主体之间的协同治理,构建科学的人机协同机制,推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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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刚: 陈刚,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电影历史及理论、电影艺术创作及数字人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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