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21年天津生态环境立法的特色与实践探索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立法理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认真考量制度设定、监管模式和条款设计,切实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分类管理打好净土保卫战,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当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规范性有待提升,监管工作责任有待明确,法治宣传有待深入。今后将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及法治保障工作,提升生态监督体系及安全责任体系的科学性,同时明确主体责任,增进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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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天津市生态环境立法研究课题组: 执笔人:段威,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古棋予,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为法学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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