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告作者:王菲
- 所属图书:全球气候安全治理
- 图书作者:王菲
- 出版时间:2024年09月
报告字数:38196字
报告页数:52页
摘要
全球气候安全治理面临很多的现实难题和困境。以美国、英国、欧盟为首的西方主体是全球气候安全治理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它们在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安全化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过度安全化”倾向,把气候变化渲染为具有军事性质的硬安全问题。以俄罗斯与印度为首的国家很容易出现“欠缺安全化”倾向,“欠缺安全化”会导致安全危机加深,或引发新的各类社会安全危机。而小岛屿国家、非洲国家以及最不发达的一些国家,由于在国际政治活动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利益诉求长期以来得不到关注与重视,因此很...
全球气候安全治理面临很多的现实难题和困境。以美国、英国、欧盟为首的西方主体是全球气候安全治理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它们在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安全化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过度安全化”倾向,把气候变化渲染为具有军事性质的硬安全问题。以俄罗斯与印度为首的国家很容易出现“欠缺安全化”倾向,“欠缺安全化”会导致安全危机加深,或引发新的各类社会安全危机。而小岛屿国家、非洲国家以及最不发达的一些国家,由于在国际政治活动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利益诉求长期以来得不到关注与重视,因此很容易陷入“沉默安全化”困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一方面,在逆全球化的潮流中,气候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对全球气候安全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全球气候安全治理体系缺乏相应的引领,这也是全球气候安全治理面临的最现实的挑战。另一方面,大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会从不同的视角对待全球气候安全治理,这也导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方式各不相同。最后,解决世界最紧迫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尤其是碳排放引致的环境恶化、资源耗竭、气候变化问题,都有赖于法律提供基本的框架和指导。全球气候安全治理需要基于良好价值形成的全球性气候法律规范,并且需要其得到妥善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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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菲: 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公法、人权法学、权利理论、教育法学。先后在《青海社会科学》《环境保护》等核心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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