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是将自贸区打造为投资兴业高地的关键要素。我国对自贸区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建构已取得诸多成果,但在既有的投资者保护分散式立法的现状之下,仍存在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不足、投资者维权成本较高、对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与监督考核不完善等问题。自贸区有必要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条例,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通过对接高水平国际贸易规则、采取细化投资便利服务措施、强化投资权益保护力度、优化投资保护法治环境、构建法律实效评估与监督...
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是将自贸区打造为投资兴业高地的关键要素。我国对自贸区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建构已取得诸多成果,但在既有的投资者保护分散式立法的现状之下,仍存在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不足、投资者维权成本较高、对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与监督考核不完善等问题。自贸区有必要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条例,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通过对接高水平国际贸易规则、采取细化投资便利服务措施、强化投资权益保护力度、优化投资保护法治环境、构建法律实效评估与监督考核机制、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等对策,推进自贸区投资者保护的立法创新,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为自贸区提升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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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董淳锷: 董淳锷,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企业法、合同法等。
田书宁: 田书宁,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企业法、合同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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