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农产品流通生产性服务功能发展状况
一 农产品流通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一)生产性服务业
1.生产性服务业内涵界定
生产性服务业是从企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分离和独立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生产经营主体而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其本质上是一种中间投入。生产性服务业不仅为制造业提供中间服务,也可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提供中间服务。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黏合剂”和“引擎”,是现代服务业体系中最有活力和增长最快的部门。
2.生产性服务业划分
当前国内外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标准尚不统一,但普遍认为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技术研究与开发、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等行业构成了生产性服务业的主体。2009年北京市统计局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流通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五大类别(见表1)。
表1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2012年国务院《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又将生产性服务业细分为金融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业、设计咨询、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咨询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节能环保服务业、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等若干个子行业。
(二)农产品流通生产性服务业
生产性服务业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必然结果。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生产性服务业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中以各级农产品市场为核心,以农产品收购、初加工、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农产品运销服务为主体,以农产品信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