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展研究
一 “十二五”时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进展
(一)“十二五”时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继续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阶段。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方面,“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在医保制度体系构建、筹资标准、保障水平、门诊统筹、制度衔接与资源整合、医保付费方式、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改善和进一步的发展。城居保和新农合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覆盖了城乡居民;城居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与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度间的差距有所缩小;城居保和新农合的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逐步提高,门诊统筹取得新的进展;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逐步推进,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衔接,经办资源得以整合;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不断推广,统一、完全的后付制正在改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与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逐渐变成现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大病保险已经开始试点和推广,居民重特大疾病风险进一步降低。此外,商业健康保险得以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总的来看,“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和任务大部分已经完成,一些重点领域的改革和试点也已经开始进行,这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二五”时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进展
“十二五”时期,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得到了积极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国际上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