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概述
“一带一路”(the Belt and Road)是当前我国重要的国家倡议,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则是实现这一伟大战略的重要伙伴。但是,我国研究上述国家的侧重点常在于投资法和商法领域,而比较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的研究对象又常以发达国家和国际公约为主,这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法成为需要关注的研究焦点。总体来看,这些国家地理环境不同,生态系统各异,发展阶段不齐,法律制度多元。了解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比较各国的环境法,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的投资、合作,而且有利于我国与这些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沟通,因此本书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一带一路”倡议概述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the Twenty-First-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的合称,也是和平、包容、相对松散的国际经济合作框架,更是我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沟通政策、建设软硬机制的国际平台。众所周知,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访问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并在重要讲话中正式提出要致力于发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陆上丝绸之路,受到各国广泛关注。[1]同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东盟,在主旨讲话中提出了海上丝绸之路的设想,很快得到各国积极响应。[2]从此以后,“一带一路”在国内和国际上产生了深远影响,而“政策沟通”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与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