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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境外在华商会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数量
出版时间: 2011年09月

境外在华商会发展现状、困境及对策分析

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商会的定义,“商会”是指由城市工商业者组建的民间行业组织。商会分两种类型,一指城市商人按其经营商品的类别划分组建的行业性组织;一指由多个行业性商会联合组建的跨行业协调组织。但是,这一定义所包括的范围过于广泛,未能将商会与传统行业性的“公所、会馆”及“行业公会”等商人组织区分开来。商会对应的英文通常被认为是“Chamber of commerce”,指任何由商业公司、公务人员、自由职业者或具有公益精神的公民所自愿组成的团体,为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既定利益的非营利性组织。在现代社会中,利益团体总是基于自己的利益需要而凭借其实力和手段深深地卷入政治过程而发挥其权力中心的作用。商会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成为一股不得低估的力量,美国兰德公司经济学家查尔斯·沃尔夫博士在其主持的一项“政府与私人企业的作用和任务”的研究中指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自由企业制度下出现的自愿互利竞争协调机制,它的组织形式和承担者即是通过商会而得以实现和完成。(冯筱才,2005:980-1012)西方的商会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萌芽而出现,其雏形为九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商人行会。由于当时商品经济不十分发达、交通和通讯比较落后,商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商人们组成商会。但这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会,世界上第一个近代意义的商会是1599年在法国巴黎成立的法国马赛商会。随后,西欧、北美、东亚等国家先后建立了自己的商会,并于1919年成立了国际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