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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中国GDP增长率波动曲线(1976~2006年)
出版时间: 2009年07月

多次性微调:使经济增长率不“冒顶”

笔者在《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9期发表的《我国五次宏观调控比较分析》一文中,曾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紧缩型宏观调控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的宏观调控具有见事快、动手早等新特点。现在,在本轮经济周期中,宏观调控又表现出一个新特点,即宏观调控的多次性或多阶段性特点。本文试对此特点及其政策含义进行一些分析。

一 本轮经济周期中三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

在我国上一轮经济周期中(1991~1999年),谷底年份1999年的经济增长率为7.6%。随后,2000年、2001年经济增长率分别回升到8.4%和8.3%,从而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2002~2005年,经济增长率又分别为9.1%、10%、10.1%和10.2%;2006年,预计经济增长率仍为10%略高。这样,2000~2006年,本轮周期已连续7年在适度经济增长区间内(8%~10%左右)平稳较快地运行。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济发展史上还是从未有过的(见图1)。

图1 中国GDP增长率波动曲线(1976~2006年)

在本轮经济周期中,针对投资和经济增长偏快而比较集中地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已进行了三次。

第一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是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重点是2004年4月至5月。主要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过热,出台了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

第二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是2005年上半年,重点是2005年3月至4月。主要针对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等问题,出台了“国八条”、“新国八条”、“七部委八条”[1]等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