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风险限额的经济计量模型检验
本章将利用经济计量模型,结合某银行的实际授信风险限额资料,进行实证检验,并给出定量分析结果。
第一节 授信额度概述
为了实现对授信客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大都已经或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授信体制,在确定授信客户风险限额的基础上,统一识别、评价客户的信用风险,并实施适度的风险控制策略。
一 统一授信体制下的限额管理
统一授信的含义就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法人(包括集团客户)统一确定风险限额,统一控制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即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整体,也将客户作为一个整体,按照统一的标准,集中统一识别,同时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支持,集中统一管理,以控制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和具体授信业务风险。
银行对每一个法人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的重要依据就是核定客户的风险限额。所谓风险限额,就是在对客户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的银行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同时这也是客户在一定期间内对银行授信的最高承受能力。银行对某客户提供的各类授信风险值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客户的风险限额。风险限额的核定依据是客户的所有者权益、信用等级及银行对客户授信的目标市场份额、企业所处行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等。
实施限额管理是统一授信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对客户信用风险防范的一个重要策略。所谓限额管理,就是在风险损失实际产生之前,对授信业务中的风险事先量化设定为可控制的风险总量(风险限额),从而通过控制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