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展和挑战
一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
小康水平的奋斗目标,最早是1979年邓小平同志会见日本前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的。他说:“所谓小康,从国民生产总值来说,就是年人均达到八百美元。”“八百美元对经济发达国家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中国来说,这是雄心壮志。”[1]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第一步,到20世纪80年代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已分别于1987年和1995年提前3年和5年完成。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21世纪的第三步目标又作了新的部署:第一个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再经过10年,到建党100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要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十六大报告提出6个“更加”和4个方面的目标。6个“更加”是: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4个方面的目标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思想道德与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发展方面提出,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