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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地方债务支出投向  | 
出版时间: 2017年11月

地方债务、土地市场和房价波动

引言

2008年,为应对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冲击,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迅速发展。2009年,地方债务[1]余额与2008年相比增长了61.92%,地方债务规模迅速膨胀。随着地方政府偿债问题的逐步暴露,自2010年起中国开始了地方债务的清查和管理工作,相应的,2010年的地方债务余额增长率下降到18.86%。尽管地方债务的增速相对放缓,但是其绝对规模仍在持续增长。根据国家审计署公报,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债务规模为17.89万亿元,较2010年和2012年分别增长66.93%和12.62%。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管理,防范地方债务增长所带来的金融和财政风险,2015年中国制定并实施了对地方债务余额的限额管理制度。与此同时,自2008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房地产价格持续高涨。为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房价的理性回归,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实施了多次宏观调控政策,但是均未能达成预期目标。除了供求、利率、心理预期和收入等因素的影响外,究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本文认为是,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垄断者,在预算软约束条件下,以土地抵押进行融资举债,又以土地升值作为其还债的重要保障。在不断高涨的房价下,土地资源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地方债务累积的重要资产。因此,地方政府有动机维持或者推高地价和房价,从而背离了中央政府稳定房价的宏观调控目标。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央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否有效,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