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股改的员工安置与人事制度改革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人事管理,脱胎于中国行政机关的人事制度。股改前,这种以行政职能为特征的人事管理制度,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随着股改的推进,传统的人事管理理念和内容已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如何实现由人事管理向以战略管理为特征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转换,将是国家控股商业银行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 人事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一)人事制度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人事制度是关于用人以治事的行动准则,是办事规程和管理体制的总和。人事制度管理,也称“人事管理”,即指在人事制度的、法规、方法和手段下,对其所任用的工作人员进行选拔、培训、奖惩、考核、调配、工资福利、退职退休等方面的管理活动。
人事管理的适用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但是,股改之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对人员的管理习惯上也叫人事管理,即指对人事关系的管理。它是以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和相关的事为对象,在一定管理思想和原则的指导下,运用组织、协调、控制、监督手段,形成人与人之间、人与事之间相互关系的某种状态,以实现一定目标的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和[1]。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在流行的《人力资源管理》[2]教材中,加里·德斯勒(G.Dessler)认为,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HRM)作为管理过程五大职能(计划、组织、人事、领导、控制)之一,是指为了完成管理工作涉及人或人事方面的任务所需要掌握的各种概念和技术,包括工作分析、制定人力需求计划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