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的合同签订
在现代法治社会,劳动合同是合法劳动关系的法定文件,其签订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正式纳入了法律调节和规范的范围。依据《国务院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官方表述,劳动合同是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载体。法律作为一种由官方主导和推动的强势规范,具有事本主义的特征,适合解决功利性、工具性、一次性的次级社会关系问题(郭星华,2011)。而劳动关系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重要的次级关系,十分需要法律的介入和调节。法律调节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劳动合同的签订。
鉴于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是衡量劳动法律行动效果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是反映劳动者劳动就业现状的一个基础性指标。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不确定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职业发展也因此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徐道稳,2011)。签订劳动合同将会显著提升农民工的工资率,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农民工的工资促进效应更为突出(林伟、李龙、宋月萍,2015)。劳动合同的缺失,使劳动者未能被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所覆盖(修耀华,2010),同时在工作稳定性和工时安排等方面都会带来负面影响(季洁,2010)。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助于劳动者避开失业、贫困和残疾等生活风险(吴伟东、郭腾军,2012)。而不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