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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2010年各地区系统层生态安全状况比较
出版时间: 2017年05月

区域城市化对生态安全的影响

第一节 区域城市化的生态安全特征比较

一 区域生态安全的现状特征

首先,比较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生态安全的现状特征。四大区域生态安全评价指数体系中的目标层(A)生态安全综合指数(ESCI)评价结果表明:2010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生态安全综合指数分别为0.5737、0.5277、0.5600和0.6345(见表13-1)。

表13-1 2010年我国各地区生态安全状态比较

表13-1 2010年我国各地区生态安全状态比较-续表

从区域生态安全水平比较来看,东北地区的生态安全综合指数(ESCI)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也是目前唯一一个生态安全综合指数(ESCI)处于(0.6,0.8]区间,达到区域生态安全分级标准的第Ⅱ级水平的地区,东部、中部和西部,以及全国生态安全综合指数(A)的平均水平均介于(0.4,0.6]区间,处于区域生态安全分级标准的第Ⅲ级水平,即“基本安全”的“敏感状态”(见图13-1)。

图13-1 2010年各地区系统层生态安全状况比较

其次,比较各省(区、市)生态安全的现状。对全国31个省(区、市)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目标层(A)生态安全综合指数(ESCI)评价结果比较分析表明:2010年,全国31个省(区、市)中,只有5个省(区、市)的生态安全综合指数(ESCI)处于(0.6,0.8]区间,达到区域生态安全分级标准的第Ⅱ级水平,即“比较安全”的“良好状态”,5个省(区、市)分别是北京(0.6516)、黑龙江(0.6386)、吉林(0.6273)、海南(0.6249)和广东(0.6216),而且,前面的分析表明,这几个省(区、市)也存在不同方面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