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生态安全综合评价结果分析
第一节 东北地区生态安全的现状分析
一 东北地区生态安全总体状况
运用区域生态安全综合评价模型,在获得东北地区及其各省份的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特征值和标准化值以后,我们同样可以计算得出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层(D)、因素层(C)和系统层(B)的生态安全指数(ESI),以及目标层的区域生态安全综合指数(ESCI)。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东北地区生态安全状况(见表12-1)。
表12-1 2010年东北地区及全国生态安全评价结果
表12-1 2010年东北地区及全国生态安全评价结果-续表
首先,分析东北地区的区域生态安全综合指数(ESCI),可以看出区域生态安全现状特征。评价结果表明,2010年,东北地区的区域生态安全综合指数为0.6345,高于全国生态安全综合指数(0.5806),介于(0.6,0.8]区间,处于区域生态安全分级标准的第Ⅱ级水平,即“比较安全”的“良好状态”(见表12-2)。
表12-2 2010年东北地区区域生态安全总体状况描述
根据评价标准的状态描述,可以认为:目前我国东北地区的生态安全总体水平表现为系统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协调,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生态服务价值较高;受自然灾害与人类社会的破坏性干扰较小,或者生态系统具有较好的抗干扰能力以实现自我修复;人口、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总体呈现比较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其次,分析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中系统层和因素层的安全指数(SCI)评价结果,进一步发现东北地区生态安全的现状特征。东北地区生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