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中地方政府的作用:基于杭白菊产业的研究(2003~2017)
一 前言
我国加入WTO之后,农业产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挑战。[1][2]如何提高农业产业的整体素质和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如何调整发展思路来应对国外专业化、产业化的生产经营带来的挑战,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重点。我国要发挥地区特色,尽快发展一批区域性的农业产业集群,才能体现竞争优势。
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不仅有利于推进科学的农业区域化布局,发挥各地资源与区位优势,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而且有利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行为是否有利于产业集群的发展一直是经济学家讨论的焦点之一。
相信政府行为对促进产业发展有效的学者认为,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法国等,或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尼日利亚等,都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中通过各种政府行为进行过积极的干预。[3]~[7]Porter指出,在集群发展过程中,不论是政府机构还是非政府机构都起着重要的作用,[8]其中,政府政策显著影响着集群的形成、发展模式和发展周期。[9]Korea Rural Economic Institute提出了农业产业集群的政策导向,例如,法律框架的建立,集群参与者之间亲密关系的创立,价值链科技创新的实现,金融支持的提供和投资促进,基层结构建立。[10]
新结构经济学认为政府应该在产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应该超越新自由主义或新古典主义国家模型的限制,通过制定并实施合理的产业政策,积极推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经济结构的变迁,最终推动经济发展。Lin认为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