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航运业改革、船员劳务输出
第一节 中国企业改革
在经济改革前,企业自主权不大,资源难以得到有效利用,经济发展缺少动力和活力。为了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向前发展,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必须实现优化配置,因此,必须破除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进行了经济改革。整个改革历经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始终围绕以下两个主题展开:第一,将决策权下放给国有企业(1984~1992年);第二,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结构进行重组(1992年以后)。
一 第一阶段
1979~1983年,改革第一阶段的重点是增强企业的自主权。因此,国有企业开始留有小部分企业利润,并且在管理方面拥有自己的决策权(放权让利)(Braun and Warner,2002)。然而,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还在企业决策管理的方方面面起着作用,制约了新的改革方案的实施。因此,早期改革的成效非常有限(Child,1994)。
二 第二阶段
改革第二阶段发生在1984~1992年,其主要目的是深化改革,政府权力下放给企业。其中重要的一步就是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了承包责任制。该政策的执行降低了政府行政部门在企业经营中的参与程度。企业自主经营,并对企业经济活动结果负责。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明确了企业领导人在责任体系中制定决策和代表企业方面的权利。为了明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出台,并于同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在该阶段,中国涌现了很多非国有企业(Child,1994)。1988年国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有企业暂行条例》,允许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