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宗接代”生育观及姓氏改革
《中国人口报》开展关于“女儿能不能传宗接代”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推动了研究和认识的深化。我认为,在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上,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作出进一步的分析。
一 由来与发展
在人类进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当父系氏族社会历史地取代母系氏族社会后,多子观念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在自然力摆布人力的上古社会,人力特别是男性人口的增加就是生产力的增加,是人类自身力量增长的主要手段。有军事方面的原因,氏族或国家出于战争需要,竭力鼓励生育,尤其是生育男性人口。有宗教方面的原因,这在当时一些进化较早的东方文明国度显得更为突出。如古雅利安人《拉马蒂尼》(Lamartine)诗中说“死人的棺椁,创造了祖国”,多子国家才能兴旺;在古印度,婆罗门教义视女子为不洁,只能由男子主持祖先的周期祭祀,否则祖先就会由快乐世界掉入苦海;在古代埃及,第一位以神的化身出现的埃西斯(Isis),是一位怀抱婴儿的女子,将人们对神的崇拜和对生殖的崇拜连在一起。
中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在完成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之后,到殷商时期仍盛行“以弟及兄”,即“弟及”为主、“子继”为辅的继承制度,子嗣观念尚不浓厚。到了西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生产力获得新的发展,剩余产品增多了,财产继承问题突出了,封建意识形态开始萌芽。随后出现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争鸣,封建意识形态框架逐渐形成,“传宗接代”生育观念从此扎下根来。无疑,当时各诸侯国出于发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