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抽样调查学生问卷数据分析报告
一 总体和样本
1.总体的界定和样本概况
根据课题设计,家教状况学生问卷调查的总体为我国城乡小学高年级到高中阶段的学生。在考虑课题需要的基础上,经过多段分层系统抽样,确定在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10个省、市、自治区,以小学五年级、初中一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为目标样本框,最终完成全部样本的随机抽样。
在样本分布的10个省、市、自治区中,属于东部地区的有天津、上海、广东三省市;属于中部地区的有黑龙江、河南、安徽三省;属于西部地区的有广西、陕西、宁夏三省区和云南的一个县(玉龙县)。
从以上9省加1县样本(以下统称10省样本)的频次表可见,在5030份有效问卷中,除西部地区因为增加了云南一个县的样本而比例略高(35.6%)外,其余东部和中部的样本比例均约占样本总量的32.0%。
根据抽样方案,为保证样本代表性(95.0%的置信度要求,误差控制在3.0%以下,取1.5的设计效应系数),东、中、西三个地区各应该抽取不低于1601个有效样本。从表1-1数据可见,剔除了废卷后所录入的有效问卷,东、中、西三个地区都超过了所要求的最低样本量,完全满足抽样方案的样本量要求。各省的有效回卷量都在529~559份之间,也满足了抽样方案所要求的525~540人的样本量要求。
由表1-2可见,在所调查的学生中,来自城镇中小学的学生占75.9%,来自农村中小学的学生占24.1%。由于中学以上(尤其是高中以上)教育资源的分布偏重于城镇,因此样本入读学校的城乡分布出现以上状况是十分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