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部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度分析——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
一 土地制用和生态环境概况
2003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面积为42700平方公里,其中常用耕地为1995平方公里,占总构成的4.7%,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之间的比例关系为5.3:0.6:82.7:0.9,用地类型以林地为主,耕地次之。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土流失面积总体上呈下降趋势,根据《吉林省水土流失公告(200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属于轻度或中度流失区域,年均流失表层土壤约0.36厘米,水土流失面积约10%。截至2000年末,吉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有关数据显示,近20年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区土地沙漠化面积基本没有变化,土地盐碱化程度较轻,但其盐碱化地区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对当地的土地利用有着广泛的影响。
根据《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选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悬浮颗粒物和降尘4个项目指标对吉林省11个城市2003年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的结果显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空气质量状况一般,但是我国重要的酸雨区。2002年对吉林省24个城市进行酸雨普查的结果显示,普查最低值出现在图们市,该市37个样品中有25个pH值低于5.6,酸雨频率达67.6%,占吉林省酸雨发生率的25.3%。目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最主要的农业生态问题是坡耕地的水土流失、部分山地耕地土壤瘠薄、作物时常遭受低温冷害影响,特别是安图、敦化是低温冷害高发区,其冷害频率分别可达43.6%、39.1%。
二 土地制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度评价基本理论
协调(Harmony)是指两个以上系统或系统的要素之间在组织、结构和变化上的对应和谐关系,是系统之间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