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与模块化创新
一 模块化产业创新面临的一般问题
长期以来的实践与研究都表明,由于多种原因,通常情况下外部投资者总是不倾向于投资于创新项目,而以银行为代表的信贷投资者尤其如此。于是,在传统产业中,企业的内部资金是支持企业创新的最主要力量。由于大企业在内部资金积累上存在固有的优势,因而大型企业往往是产业创新的主体。资金积累能力的不足,直接制约着众多中小企业的创新潜力。
模块化产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竞争格局,决定了居于产业中上游的模块制造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是产业创新的最活跃主体。于是,如何保证这些创新高度活跃的中小型模块企业顺利地融得创新资金,是确保模块化产业不断进步和持续发展的关键。由于风险投资制度的自身特点,它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能够较好地解决创新项目融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权益和信息这些一般性问题,因而风险资本可以成为模块化产业中企业创新资本的最主要来源。
在一般情况下,创新项目往往会因为一些共同的问题(这里不妨称其为“一般问题”)而难以融得外部资金;或者即使融资成功,也必须支付较高的融资成本,从而有损于创新者的创新动力。概括而言,这些“一般问题”体现在“风险、权益、信息”这三个方面,它们具体表现为:①创新项目收益不确定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创新投资的高风险性;②创新项目缺少可供抵押的实物资产,因而投资者的权益难以保障;③创新项目投融资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严重。
1.创新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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