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近年来,政府为扶持文化产业推出多项政策措施,鼓励省市政府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促进文化产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园区规划思路受两种政策模式影响:(1)政府从以往制造业在各地区形成集群经济的发展模式汲取养分,同时借鉴高新科技园区发展的经验,把相关做法移植到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中。(2)借鉴国外或境外城市发展文化产业集群和园区的经验,把文化产业园区作为培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两种思路的理论源头都与经济学和地理学派的“选址理论”(location theory)、“工业园区”(industrial districts)以及“区域创新体系”(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等相关理论体系相联系(为便于讨论,以下统称之为“集群理论”)。从近年发展情况看,政府自觉或不自觉地借用各派理论架构或理念,作为发展文化产业园区的参照,为发展文化产业引入新思维,这种做法是可取的。
按照园区模式推动文化产业,其出发点良好。但集群理论是否适合“移植”到文化生产领域,学术界仍有争议。在我国,将园区理念作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理论支撑,形成了一股炽热的“造园”热潮。有成功的例子,但负面效应也十分明显,具体表现是,不同机构争相利用土地资源,出现了大批圈地建园的现象;或急于为园区打造亮丽的品牌,不问客观条件和文化资源状况,推出种种粗疏方案;甚至于在区位、发展目标乃至产业结构和布局尚未弄清的情况下,仓促上马。这股“造园”浪潮的最终结果是创造文化产业成功的、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