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难点和热点。党的十六大创造性地提出了国家所有、政府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的产权框架模式,这无疑会极大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但现实中仍有不少理论问题、实践问题、操作方面的问题尚待深入研究。如何管理好国有资产,特别是如何处理好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设计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以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等,这些问题尚待解决。
本文旨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上,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新的思路,探讨了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控股公司建设中的主要障碍,并从建立国有控股公司的指导思想、国有控股公司的组建等各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措施和政策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十方面。
一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处理好“政、资、企”三者关系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改革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是处理好“政(府)、资(本所有者)、企(业)”三者的关系。新中国成立60年,总的来说,前30年和后30年实行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前30年实行的是“政府经营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后30年逐步实行的是“出资人监管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
新中国成立后到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30年,由于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国家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同这一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就建立起了政府经营式国有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