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划的可持续发展含义分析
促进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但是对于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的途径,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解。确保可持续发展得到实现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要保证自然资本存量的水平不下降。这一方面需要对分布于国土上的一些自然资本实施保护,另一方面需要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增加自然资本以补偿其他的开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中国的主体功能区划是促进这两项目标得到实现的重要政策之一。本章将通过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回顾,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操作准则,得出对自然资本实施保护的具体内涵;指出主体功能区划的实施要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保持自然资本最低存量的指标体系,并对这些指标在国土范围上进行合理的分配。本章还分析了以往以经济区划为主的地区均衡增长战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演进
库拉认为早期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主要存在于农业、林业和渔业之中[1]。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末的圈地运动时期,当时阿瑟·扬(Arthur Young)曾在环英国群岛的旅行中,发现公有农业向私有农业的转变能够带来持续的产量增加。因为圈地运动使得农民可以用篱笆和石头将过去由集体共同耕种的土地圈起来,这样农民不仅可以充分地获得他们的劳动成果,同时也能够在上面自由地试验新的耕作方法。这实际上也说明了产权的界定对于促进生产力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马丁·弗斯特曼通过观察森林业的发展,提出了可持续管理的概念。他认为,为获得最大利益,森林总量应该无限地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