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信用结构与规模分析
本章将在前述有关金融信用界定的基础上对我国金融信用结构(构成)及其对应的规模进行分析,同时对各种金融信用形式的主要特点进行简要阐述,主要内容包括金融信用体系发展概况、对外债务、货币信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等5个方面。
一 金融信用体系发展概况
从金融信用体系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最早的金融信用源于美索不达米亚的资金借贷,此后雅典以及罗马帝国相继出现了货币兑换并萌发了银行雏形。直到13世纪,随着地中海沿岸成为全球经济中心,意大利开始出现比较复杂的金融制度安排:公共银行、海运保险和人寿保险、公司证券(不能流通)等金融信用工具。在意大利衰退之后,荷兰王国成为世界的经济中心,阿姆斯特丹成为全球金融中心,现代证券交易所的雏形开始出现。到18世纪初期,金融市场更加规范化、更接近于现代金融体系,政府通过建立中央银行、发行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在早期的金融市场体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早期的金融信用体系由于运作功能有限,对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微乎其微。但18世纪初期两个大的金融危机(英国南海泡沫和法国密西西比泡沫)成为金融信用体系发展的分水岭,金融发展的市场失灵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负面影响,政府的决策取向导致了两种类型的金融信用体系的出现:以股票市场为主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美国、英国等)和以银行为主导的欧洲大陆模式(德国、日本和法国)。典型国家的金融信用体系与对应的金融契约类型见表3-1。
表3-1 典型国家的金融信用体系与金融契约
表3-1 典型国家的金融信用体系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