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外陆地边境县(市)旅游竞争力研究进展及理论基础
第一节 概念辨析
一 旅游竞争力
国外学者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关注旅游竞争的问题,最初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地之间旅游资源的竞争,之后逐渐转向对旅游需求及旅游形象竞争力等的研究[1];国内学者对旅游竞争力的研究内容也十分丰富,主要集中在旅游产业及旅游目的地竞争力等方面。但对于旅游竞争力的概念界定,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存在不同的理解。根据现有文献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种认识。
从旅游目的地的角度来看,将旅游竞争力定义为最有效的为居民提供可持续福利的能力。Crouch和Ritchie[2]认为,一个目的地的旅游开发必须在经济、生态、社会文化等方面是可持续的,长期的经济繁荣是目的地具有竞争力的标尺,其中包括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保证该目的地获得长期优势并使目的地利益相关者均衡地获得回报的能力[3]。
从满足游客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将旅游竞争力定义为能够保持为游客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竞争优势的能力[4]。旅游目的地必须保证其整体吸引力及其为游客提供的整体旅游经历,等于或超过其他旅游目的地,包括增加旅游消费、为游客提供满意的游客体验等[5]。Enright[6]也认为一个旅游目的地是否具有竞争力要看其是否能够吸引、满足潜在的游客,并提出这种竞争力是由影响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诸因素决定的。
从产业的角度出发,将旅游竞争力定义为通过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上销售旅游产品所具有的开拓、占据旅游市场并获取利润的能力。从更深层次来讲,旅游竞争力体现在一个区域的旅游产